退休后查出职业病 可单位已解散该怎么办
或许街坊们都听别人谈起过“职业病”的话题,一旦患上职业病,也就意味着需要花费很大一笔钱进行长期治疗。
但不少人是在退休后才查出职业病,那么还能认定为工伤吗?查出职业病后如果单位已经解散不存在了,还有工伤待遇吗?该怎么办才好?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10类132种,主要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电离辐射、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职业危害较为突出。
而我们在工作中常见的颈椎病、腰间盘突出等疾病,是不属于职业病范围的哦!
退休才查出职业病算工伤吗?
卢大叔年轻时在广州某机械公司工作并正常参保,干到了退休。前段时间去医院体检,被医生告知可能患上了职业病,然后前往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确诊为职业病。可是卢大叔已经退休了才查出职业病,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答:可以认定。依据相关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单位解散了还有工伤待遇吗?
就算可以认定为工伤,可是卢大叔之前工作的单位在退休后没几年就已经倒闭不存在了,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该怎么办?
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及《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在本市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且职业病防治责任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家庭经济困难的职业病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职业病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每一自然年度内最高救助金额为2万元。”
也就是说,卢大叔虽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任一街镇办理零星报销:
1.申请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社保卡或有效银行账户;
3.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者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
4.本市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应注明患病时间);
5.申请职业病时的工作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个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