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签了弃缴社保协议 还能申报工伤吗
作为打工人,在找到工作后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方便单位为我们缴纳社保。但是有的单位为了省钱,就会以发放补贴等为由,与员工协商弃缴社保。而部分员工觉得参保后,自己到手的工资变少了,也会一股脑选择拿补贴而不参保。
那么入职前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协议,在工作中却受伤了,还能申报工伤吗?申报工伤有什么流程?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签了弃保协议能否申报工伤?
小乾前不久入职了广州某工程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还另签了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每月就可额外领取300元补贴。可是刚入职不到2个月,去巡查单位施工场地时被重物砸伤,导致手臂骨折。那么这种情况,可以申报工伤吗?
答:可以申报。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各项费用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并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自由协商决定。
其次,申请认定工伤不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为前提。因此,弃保协议是无效的,小乾可以要求单位为自己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同意,可以由自己或者近亲属去申报工伤。
申报工伤有哪些流程?
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工伤包括以下流程:
(一)申请工伤认定
1、准备申请材料
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提出申请
向单位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进行申请。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经过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需要在《认定工伤决定书》出具后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到社保局办理。职工经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
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