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住满多少年归个人所有
公租房住满多少年归个人所有?先来认真说一下这个问题!公租房不管住满多久,都是不归个人所有的!
广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广州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但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续租哦!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或者农村宅基地的,应在购买签约、接受赠与、继承成就等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主动通知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单位,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手续。
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或者因其他原因租约期满未续签租赁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出《终止住房保障决定书》,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到期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被收回,住户应当自租赁合同解除、到期或者收到《终止住房保障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结清相关费用、腾退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承租人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
转让或者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
转让或者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办理转让手续时应当腾退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房屋租金参考价向产权受让方租赁所出让的共有产权住房临时居住,但最长租期不得超过一年。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7/7821/post_7821464.html#1089
2024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广州公租房分为三类①户籍家庭公租房 ②来穗人员公租房 ③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不同类型的公租房申请条件不同,先来看看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http://zfcj.gz.gov.cn/zjyw/zfbz/zwxx/zbzc/content/post_9519185.html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https://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8430891.html
补充:2024年3月4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准入限额基准从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35660元/年,调整至49952元/年,并结合家庭人口数,确定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
《通知》对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放宽到上述标准的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