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省重复缴纳该怎么办 可以退费吗
众所周知,按时参加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就能正常享受相应的医疗养老等待遇。
那么自己在户籍地参加了社保,但又去了外省工作,导致社保重复缴纳,这种情况下缴费年限和余额会累计吗?可以退费吗?在哪里退休领养老金?
重复缴纳累计吗?
胡大叔之前在老家湖北工作,后来跟着老乡来到广州,公司有正常缴纳社保。但是在广州工作期间,也有一直参加老家城乡居民社保并缴费。那么像这种跨省重复缴纳社保的情况,缴纳年限和余额会累计计算吗?
答:不会累计。首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只能交一年享受一年,是无法累计年限的。其次,胡大叔属于在同一时间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可以办理退费吗?
既然缴费年限和余额都无法累计,那么重复参保缴费的时间段,可以申请办理退费吗?
答:视情况而定。
1、医疗保险
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如果还没有进入待遇享受期的,可以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城乡居民医保一般是当年9月份缴费,次年才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比如2024年9月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养老保险
如果同时段重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怎么确定退休地?
胡大叔只在老家湖北、广州就业参保,那么在哪里退休领取养老金呢?
答:按照相关规定,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主要是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
1、如在户籍省份,无论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在户籍所在省退休。
2、目前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有多段关系均满10年,最后一个满10年的省份就是退休地。
3、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省领养老金。
胡大叔属于跨省流动就业,最后的参保地为广州,并不在户籍所在省。因此,在达到退休年龄(即60周岁)时,如果在广州参加养老保险不足10年,则在湖北办理退休。
如果在广州参加养老保险满10年,则在广州退休领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