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病保险需要另外缴费吗 怎么报销
对于家中患有大病的街坊们来说,或多或少都听说别人提起过关于大病保险的相关话题。
那么大病保险是什么?需要另外参保缴费吗?在生病后怎么报销?
一、广州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为应对大病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而设立,让其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相关待遇,减轻经济压力。
当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看病时(尤其是在住院过程中),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就会自动纳入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在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医药机构,就可以实现即时结算,享受相关待遇。
二、大病保险需要额外缴费吗?怎么报销?
如果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同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加的是职工医保,同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简单来说,只要缴费即同时参加大病保险,无需另外缴纳其他费用。
(一)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1、参保人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全年累计1.8万元以上(不含1.8万元)、3.6万元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
②全年累计3.6万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5%。
③属于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全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3500元以上(不含3500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2、参保人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
3、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连续参保2年及以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1、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或者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的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按70%的比例支付。
2、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或者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后由补助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6972元)。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①住院、二类门诊特定病种:95%;
②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70%;
③其他医疗费用: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费用,由补助金按照相关规定支付。